东台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台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2、项目地点:东台市。
3、项目规模:服务费用约21.6万元。
4、服务周期:一年。
5、质量标准:合格,经处理处置后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
6、招标范围:
(1)十个乡镇厂脱泥机房产生含水率80%泥饼(一般固废),年产生量约800吨,最终按实际工程量来,由中标单位负责运送至经环保局验收通过的污泥处置中心,规范化处置。
(2)污泥泥饼必须确保运送到规范化处置中心。如因随意倾倒污泥造成二次污染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受的任何处罚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具有监督中标单位行为的权益。中标单位如因疫情影响,需有规范化临时措施。
(3)中标单位自行负责配备运输车辆至各乡镇厂(需符合污泥运输要求)及驾驶员(需持必要的证件),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4)协议期间,中标单位须随时听从招标人的调度进行污泥运送处置,确保招标人脱泥机房正常工作。招标人将一年生产的全部污泥泥饼提供给中标单位作规范化处置。
(5)由招标人支付给中标单位污泥处置费,按吨收取(含污泥出厂装车开始、运输至规范化处置点(厂)及规范化处置等全过程费用,以及各类措施费、不可预见费、风险、税金等一切费用),费用不因市场因素作任何调整。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及内容等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污(淤)泥须采用焚烧、生物发酵、制砖等无害化方式处理利用,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污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5、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同时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7月2日至2022年7月6日(周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马路清华园1幢305)。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东台市净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王工
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36565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