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丰污水处理厂绿化苗木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大丰污水处理厂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2、供货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新丰、南阳、万盈、草庙、大桥5个污水处理厂),具体服从招标人安排。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2022年大丰污水处理厂绿化苗木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装卸、售前售后等伴随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造价约102万元。
4、供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5、质量标准:合格,苗木采购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参照盐政规发【2022】5号文执行,乙方供货时需要提供苗木的《植物检疫证书》或《产地检疫合格证》。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力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业绩:投标人2019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需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价在50万元及以上(即该项目实际供货的开票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苗木供货业绩,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供货合同及按该合同付款要求提供的对应发票或银行汇款回执单。
4、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日,则为2020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6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9日(周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新天地2#楼715室)。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靓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姜启东
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周猛勇
联系电话:0515-88501168、18036319833
20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