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阜宁县城镇净水有限公司下属2个厂区职业卫生三同时方案编制及伴随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阜宁县城镇净水有限公司下属2个厂区职业卫生三同时方案编制及伴随服务。
2、建设地点:阜宁县境内。
3、招标规模:盐城市阜宁县城镇净水有限公司下属2个厂区职业卫生三同时方案编制及伴随服务,共分为一个标段,估算价约为15万元。
4、招标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盐城市阜宁县城镇净水有限公司下属2个厂区职业卫生三同时方案编制及伴随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职业卫生预评价、职业卫生设计专篇、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含现场检测)等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工作。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5、服务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8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报告的编制并报送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具体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且满足招标人需求。
6、质量要求: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成果报告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中级职称。
3、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6.1业绩要求:/
6.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9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东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阜宁县城镇净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姜启东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陈梅
联系电话:18452313662
2022.9.27